3月初,平武法院印发了《案件繁简分流及速裁审判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文件。文件明确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商事案件(即“简案”)由立案庭直接审理,不符合司法解释规定并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商事案件(即“繁案”)根据案件情况分流给各个业务庭。
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的施行,明显提升了法院审判工作效率。通过实行简单案件简化审、普通案件简易审、复杂案件普通审,平武法院从程序上将案件分流,有效的提高了审理速度,消化了大量的简易案件,又保障了对复杂案件的精准审理,实现了审判效率与审判质量的提高。下一步,我院将在运行过程中不断深化完善机制建设,努力提升法院办案质效,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签发人:唐元斌
作 者:蒋虹宇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