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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治理创新与法治四川建设”会议在蓉举行

2017-06-19 04:01:00

消息来源:中国 法治 评论
    6月18日,由中国行为法学会、四川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法学会、四川省法官协会主办,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蒲江县人民法院、《人民法治》杂志社承办的“基层治理创新与法治四川建设” 会议在四川省蒲江县召开。
                 
    

  出席会议的领导有: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江必新;四川省法官协会会长,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海萍;四川省委副秘书长,四川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杨天宗;四川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王萍;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李文燕;成都市法学会会长,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市委政法委书记王忠林;四川省法官协会常务理事,四川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楠;成都市法官协会会长,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彦;蒲江县人大党组书记、常委会主任安建东等。此外,会议还邀请了中央党校教授卓泽渊,国家行政学院教授马庆钰,四川大学教授龙宗智、顾培东、韩旭、张斌、万毅,西南财经大学教授高晋康等著名专家学者。

 

 

主持人:刘楠副院长

  会议开幕式上,王忠林书记进行了致辞,江必新会长、杨天宗副秘书长发表了讲话,郭彦院长作了主题介绍,李文燕副会长宣读了“基层治理创新与法治四川建设”征文获奖作品名单。

 

致辞

  王忠林书记受四川省委常委、成都市委书记范锐平同志委托,向出席会议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同志表示了热烈的欢迎。他介绍了成都近年来深入推进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智慧治理、精准治理,法治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并表示成都愿与社会各界同频共进,共同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为法治四川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讲话

  江必新会长对四川依法治省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从十个方面对基层治理和法治建设的内涵进行阐释:一是基层治理的核心命题是基层治理现代化与法治化;二是基层治理的最终目标是增进人民群众福祉,使基层群众有更多获得感;三是基层治理的前提是各参与主体合作共治;四是合作共治的基础是基层组织自治;五是基层党组织的引领和整合作用的发挥是基层治理的关键;六是在国家和政府提供必要公共服务和产品的同时,要处理好法治和自治的关系,要鼓励基层创新;七是基层治理中司法的核心功能是防止基层自治内部可能产生的且自身难以解决的冲突和僵局;八是基层治理中社会自治的最大特点在于,自愿结合与协同互助需要用契约来统一共识和协调利益;九是调解是基层治理的重要手段,有必要进一步加大其权重;十是基层治理既要培养公民的权利义务意识,又要培养其公共意识和公共情怀,进而形成有利于基层治理的文化氛围。

 
 

讲话

  杨天宗副秘书长介绍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抓好依法治省工作、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四川落地生根的五方面举措:一是系统抓好谋篇布局。省委把法治放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切实把握,做到必强调、必安排、必考核。成立由省委王东明书记任组长的高规格领导小组。按年度分阶段总体规划、全面部署、科学评估。二是强力推进落地落实。将依法治省作为动态过程、系统工程,坚持问题导向,分步骤按专题,逐年分析研究解决新问题,稳步推动落地见效。三是深入推进依法执政。把依法执政作为依法治省的重要任务,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积极构建依法履职尽责制度规范体系,推动依法治省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四是全面树立法治权威。以严格执法为依法行政中心环节,多措并举解决“六难三案”等问题,努力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能感受、得实惠,提高法律权威和公信力。五是夯实基层打牢基础。将夯实基层打牢基础作为依法治省重中之重,运用多种普法措施赢得群众内心拥护,紧盯县(市、区)加强法治落实,依托基层党组织构建共商共建共享治理体系,切实做到依法主动综合治理。

 
 

介绍

  郭彦院长向与会嘉宾介绍了成都法院部署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情况。他首先阐述了诉源治理在基层治理与法治建设中的功能定位及诉源治理包含的三个层次的涵义。他介绍了成都法院推进诉源治理的主要做法:坚持问题导向,着眼长远发展;建好机制平台,实现顺畅对接;聚合多方主体,合力多元共治;注重前端预防,延伸司法职能;夯实人员基础,壮大调解队伍。最后,郭彦院长谈了三点体会:一是诉源治理要充分融合传统优秀文化与现代法治文明,使二者价值相向、机制互补、效果同归。二是诉源治理要从国家治理体系完善与审判能力现代化着眼,坚持党的领导、多方共同参与,通过延伸司法职能,融入基层治理,实现长远发展。三是诉源治理要立足于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与满足群众多元诉求。通过搭建共享平台,消减矛盾纠纷,促进经济发展;引导群众向善有序,提升治理效果,保障社会稳定。

 

  本次征文比赛获得一等奖的作品共有8篇,二等奖11篇,三等奖15篇。由成都市委组织部课题组撰写的《成都市创新城乡基层治理机制理论与实践研究》,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撰写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实证分析》,成都高新区依法治区办课题组撰写的《成都高新区自主创新法治示范区建设调研报告》,王海萍撰写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实践与展望》,郭彦撰写的《共建共赢:内外并举全面深入推进诉源治理》,阳运逵撰写的《律师协会在基层治理创新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作用》,罗登亮、张洪亮撰写的《基层法院司法建议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实证研究》,张保川、熊晓彪撰写的《基层诉源治理的探索与出路》荣获一等奖。

 

主持人:刘楠副院长、单一良社长

  接下来,大会分理论研讨、依法治省探索、律师参与法治建设、基层治理创新四个板块开展了研讨交流,与会嘉宾及专家学者进行了热烈讨论。

 

 

发言

  卓泽渊教授阐述了地方法治建设的国家意义。他提出,地方法治建设是国家法治的区域实践,是国家法治的实验基地,是国家法治的特殊需求。

 
 

发言

  马庆钰教授从基层社区治理现代化角度出发,对基层社会治理尤其是基层社区治理要朝什么方向来做、谁来做、怎么做发表了看法。

 
 

发言

  龙宗智教授阐述了社会治理中的技术主义及其局限。他提出,技术手段对于提高司法能力、改善司法管理发挥了巨大作用,但重视技术的同时,也要注意技术的局限性,注意法治和正当程序限制,不能忽略人文精神与软实力建设。

 
 

发言

  顾培东教授对如何进行基层治理创新提出了建议:一是确定和重新构造基层组织的形态,完善体制末端的治理功能;二是正确看待基层组织的自治,主张党政主导、结合自治。三是处理好基层治理与司法改革之间的关系,既要保障司法权公正行使,又要保障司法权在基层治理中发挥作用,并与群众参与诉讼的能力相适宜。

 
 
[责任编辑:法治四川编辑部肖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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