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猖狂的校园贷诈骗:借两千一个月还15万

2019-03-06 11:02:05

消息来源:四川法治报 评论
     大学生刘某首次借贷2000元后,被收取了砍头息400元,实际到手1600元。7天还款期限到期后,刘某迫于还款压力继续向犯罪嫌疑人借款2000元,再次被收取砍头息400元,剩余1600元的借款用于归还上一笔贷款。以此方式,刘某的借款成几何倍的增长,借款2000元在1个月期限内债务垒高至15万元……这是(4)日省公安厅召开的“反诈骗护万家”主题新闻通气会上公布的“校园贷”典型案例。

 借款两千一个月还15万元大学生家人被电话轰炸

  2018年7月11日,西昌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凉山在校大学生刘某、胡某报案称,自2018年4月起,两人通过互联网借贷,先后向40余微信号借款,因无力偿还借款,家人和同学每天生活在电话轰炸、淫秽ps图片威胁滋扰中。西昌警方经初查于同年7月20日对该案立案侦查。同时,凉山、西昌两级警方多警种联动全力展开案侦工作。

  警方经调查发现,该团伙犯罪嫌疑人利用微信注册“六神金融”“六神客服”等微信号针对全国各地在校大学生及18周岁至35周岁创业青年进行网络放贷业务。他们从“有凭证”“今借到”“米房”等借款平台上获取需要借款的人员信息或从网站购买被害人个人基本信息姓名和电话号码。

  在获取到个人信息后,该团伙内有专人以正规网贷平台或银行合作商名义向被害人宣传放贷,对有意向贷款的被害人进行初审后,将被害人信息推送至团伙成员。团伙成员又自称某平台借款客服,以需要预留紧急联系人电话为由,诱导被害人提供服务密码、验证码。获取被害人信任后,团伙成员从易成数据网站上非法获取大量被害人个人信息及信用资料,进行放款审核。

  在借款到期前一日,团伙犯罪嫌疑人向被害人相互推荐团伙内的多名金融客户,通过增加7天内还款频率,采取增加借贷笔数,多次收取砍头息,以贷还贷方式垒高债务,诈骗被害人。

  据办案民警介绍,被害人刘某首次借贷2000元后,被收取了砍头息400元,实际到手1600元。7天还款期限到期后,刘某迫于还款压力继续向该团伙的另一犯罪嫌疑人借款2000元,再次被收取砍头息

  400元,剩余1600元的借款用于归还上一笔贷款。以此方式,被害人的借款成几何倍的增长,刘某借款2000元在1个月期限内债务垒高至15万元。

  在被害人未按期还款或债务垒高后,犯罪嫌疑人采取对被害人亲属、同学、朋友进行短信、电话轰炸,发送低俗、淫秽、暴力ps图片滋扰等软暴力手段,逼迫被害人及家属还款。

  2018年8月28日,中央扫黑除恶第10督导组前往凉山督导时听取了该案汇报,要求快速侦破该案。州、市两级公安机关13名精干警力立即前往杭州、温州开展案侦工作,在两地警方大力协助下,于2018年9月19日在浙江省瑞安市将涉案犯罪嫌疑人陈某、蒋某等9名团伙成员抓获。当场查获作案电脑10台,手机21部,冻结涉案资金13万元。共破获该团伙实施诈骗案11起,侵犯公民信息案5起,寻衅滋事案8起。经侦查查明,该犯罪团伙成员较为稳定、组织严密,有明显的首要分子。警方通过进一步侦查发现,该团伙仅3个月内就诈骗了300余名全国各地的被害人,并采取恐吓滋扰等方式逼债。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现该案已以涉嫌网络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移送至检方审查起诉。防范警示

  警方在此提醒,在校学生应以学业为重,理性消费,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不盲从、不攀比、不炫耀、合理、适度、理性消费。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保护好自己的个人身份信息,切勿将自己的个人身份信息借给他人借款或者购物。当有危险或者被不法分子威胁时,学会使用正当的手段或者动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及时向家长,老师求助,不要因为害怕被批评而酿成大错。

发布虚假广告虚增债务小贷公司大行﹃套路贷﹄

  2017年12月底,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接到一群众报案称,他在人民南路三段的某小贷公司借款1万元,不到两周,还款额就涨到了1.75万元,自己无力偿还,还接到了催款恐吓电话。接警后,该局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开展调查。省公安厅刑侦局高度重视,将此案列为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双挂牌督办的案件进行破案攻坚。该案作为我省第一个涉及“套路贷”的犯罪案件,该局迅速成立“1·16”专案组,并在省公安厅、市公安局相关部门指导下,全力开展案侦工作。

  专案组经过近半年的调查,先后在成都市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金牛区、新都区、浙江宁波等地抓获包括主犯董某某、钟某、张某在内的19名犯罪嫌疑人。

  经查,该犯罪团伙利用贷款人急于获得贷款的心理,运用合同上的不平等条款,隐瞒真相、虚增债务、转单平账,使借款人债台高筑。本案受害人共303名,已调查固定证据受害人51人,其中12人遭到殴打、辱骂、威胁、恐吓、泼油漆等方式催逼还款。

  警方现已查明,该犯罪集团自2017年10月以来,在武侯区通过开设小贷公司牟取非法利益,涉案金额360余万元,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该犯罪集团组织严密、分工明确,董某、张某、钟某三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犯罪集团以网络借贷平台和借贷APP应用为依托,通过发传单、群发短信、朋友介绍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发布“无利息、无担保、无抵押”小额贷款虚假广告;诱骗受害人签订合同时,要求填写相应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及通讯录等社会关系信息,并以虚增债务、肆意认定违约、获取高额利息的方式从中获取非法利益。若受害人无力偿还贷款,贷款公司则安排社会闲散人员,采取殴打、辱骂、威胁、恐吓、泼油漆等方式进行催收。

  经过近一年的艰苦侦查,武侯警方成功打掉以董某、张某、钟某为首的,以虚增债务、肆意认定违约、获取高额利息的方式从中获取非法利益,并通过暴力方式催收债务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共挡获集团成员19名,破获涉嫌敲诈勒索、诈骗案7起,冻结账户15个、冻结资金70万元。目前该案19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起诉。防范警示

  经过警方侦查发现,“套路贷”主要针对有消费需求又无经济实力的年轻人、无业人员、在校大学生等群体。公安机关提示广大群众: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量入为出,理性借贷;不要贪图一时享乐,不计后果,盲目借贷。要选择有贷款资质的正规金融机构贷款;不要轻信没有资质的非正规公司发布的“无利息、无担保、无抵押”的虚假广告。一旦发现遭遇“套路贷”,要及时向警方报案,用好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要因为害怕,被不法分子裹挟,越陷越深,遭受财产损失和不法侵害。

[责任编辑:法治四川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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