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中,大队领导实地查看了爱国大道教学路段、清江大道西段车流、人流情况,认真听取了沿线及周边群众的意见,按照矛盾分散、分布平均、数量限制等基本原则,就教学路线设置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商讨。大队长杨蜀明要求:一是开展机动车驾驶人教学训练工作,必须服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管理,严禁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开展教学活动。二是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凡违反规定开展教学活动的,将依法予以处罚。三是训练线路所涉及的标志标牌由四川凤凰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规范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