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3日2时45分,辖区普明派出所接群众刘某某电话报称:其家中财物被盗窃。经侦查:受害人于2019年4月2日9时50分离开其位于绵阳市高新区枫璟398A区8栋2单元11楼5号的家,次日2时许回到家时发现放在主卧衣柜内的2000元人民币现金(1张100元面额,12张50元面额,其余为零钱)、一根白金项链(2014年买成6000元左右)、一个黄金吊坠(2014年买成1800元左右)、一根黄金手链(2017年9月买成2600元)以及一根玛瑙手链(2017年6月买成300元)被盗窃,共计损失12700余元。
案发后,普明派出所发起合成作战请求,情报、网安、刑大等多部门合成作战,经综合应用“天幕”工程建设的各类手段,快速明确了嫌疑人陈某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作案后,嫌疑人陈某某驾车迅速逃离了绵阳。
5月9日上午9时,合成作战中心案侦专班工作人员再次梳理该案时,发现嫌疑车和嫌疑人再次来绵且还未离开,经情报、网安、刑大合成研判快速锁定嫌疑人大概位置后,合成作战中心立即指令战训大队快反中队到研判确定的位置附近进行搜索,经过详细的搜索,快速寻找到了嫌疑车辆,经过快反中队4个小时的蹲守,13时许成功将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抓获,经现场检查,在嫌疑人车上搜出多张身份证,多套车牌,多套开锁工具等物品,嫌疑人已移交普明派出所。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对其在高新区枫景398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该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抓捕现场)
(现场收出多张身份证、多套假车牌、多套开锁工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