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台县看守所四措施做好律师会见服务工作推进阳光警务

2017-03-20 15:04:15

消息来源: 评论
本网讯:(肖勇、别福容)为认真扎实抓好全市公安监管场所开展“纪律作风转变、规章制度落实、安全隐患整治”年专项活动,落实好《2017年全市公安监管工作要点》,切实提高监所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利益,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三台县看守所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创新,将提高工作效率和提高服务水平相结合,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认真做好律师会见工作,在法律相关规定允许的范围内,给予最有效、最优质的服务。
一是组织全体民警认真学习公安部监管局《关于切实加强保障辩护律师会见权的通知》,重点学习新《刑事诉讼法》关于律师会见的相关规定,使民警在工作中切实转变观念,增强大局意识、法律意识。
二是在公布联络电话、邮箱预约的基础上,在看守所大门口开设律师会见预约窗口,设专人每日对预约情况进行整理,合理调配会见室资源,使律师会见方便、快捷。
三是增强窗口服务意识,着力强化民警行为举止,要求值班民警要热情接待,规范礼貌用语,以良好的精神面貌,为律师会见工作提供优质的服务,依法及时安排律师会见。
四是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律师会见提出的要求,对法律手续完备、文书齐全的,除因侦查人员正在讯问、没有会见场所等特殊情况,立即安排会见。因特殊情况不能立即安排会见的,看守所民警及时与辩护律师说明情况,做好沟通协调,约定会见时间,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
作者:三台县看守所民警:陈竞
二0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法治四川编辑部肖勇]

相关专题:三台县看守所学通报鸣警钟强责任实措施确保监所安全稳定

频道
分站

中国法治国际互联网站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 2014 by Chinaruleofla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Reproduc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without permission is prohibited
备案号:京ICP备0900144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8263号 许可证号:京ICP证140110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3531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京网文(2014)0781-181号

关于我们 | 关于中国法治 | 联系方式 | 学会动态 | 编辑部 | 法治编辑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