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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养区内禁养中华田园犬引争议 成都警方回应

2018-11-23 14:10:38

消息来源:中国青年网 评论
       10月24日,成都公安发文称,“请未经批准在成都市限养区内饲养禁养犬只的单位或个人,通过将犬只送出限养区饲养或自行送至动物保护中心寄养等方式妥善处置禁养犬只。”文中还表示,11月16日起,成都市公安局正式对成都市限养区范围内的禁养犬开展收容处置。
          
记者发现,在成都市禁养的22种烈性犬中,“中华田园犬”也在限养禁养名单内。几天后,“禁养中华田园犬”一事在网络引发网友热议,许多网友对此表示不解,称“中华田园犬大小都有,不全是烈性犬为什么禁养?”、“甚至有些烈性犬都不在名单内,中华田园犬却在?”

  对此,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治安科获悉,相关《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由农业动物防疫部门制订后经人大通过,在2009年颁布,2010年实施。

  “当时全国许多对犬只管理较为严格的城市都将中华田园犬列入了禁养名单。”工作人员称,因中华田园犬分布范围广,且在许多农村被用来看家护院的大型中华田园犬极具攻击性。

  有市民质疑,“许多城市内的小型中华田园犬不具有烈性犬的攻击性,但却在烈性禁养犬名单内,而有些真正的烈性犬,如罗威纳犬、马犬等却没在禁养名单内。”针对上述困惑,工作人员表示,这是因为条例出台的年限太久,与现在实际情况不符。明年人大修订法律时,警方或将对禁养犬的品种进行重新划定,如通过身高、肩宽等条件进行划分,与发达国家和发达城市接轨。

  “关于养狗,无论是放任不管,还是全面禁止,这些都是不具有操作性的,养犬还需养犬人的自觉和配合。”工作人员称,“政府的最终目的就是协调各方面的矛盾让社会更和谐。”

  目前,成都警方仍将依据现有的条例对烈性禁养犬进行收容工作,对不文明养犬与不依法养犬进行处置。

  近年来,随着养犬家庭的逐渐增多,各种“犬类伤人”、“邻里关系因养犬产生纠纷”的情况屡见不鲜。近日,关于“中华田园犬是否该禁养”的问题,引起网友广泛讨论。作为禁养中华田园犬的城市之一的成都,警方对此事回应称,条例出台的年限太久,明年修订法律时,警方或将对禁养犬的品种进行重新划定。

  此前,从10月份开始,全国多地出台“最严”犬类管理条例,规范文明养犬。10月29日,云南文山市人民政府出台了《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文山市区犬类管理的通告》,要求7点至22点,宠物狗禁止上街。11月14日,武汉宣布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修订的《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要求业主携犬只出户时,必须为犬只戴上嘴套。

[责任编辑:法治四川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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