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7月3日上午,大队民警在辖区国道108改线查获一起超速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当民警将违法车辆拦下后,发现该车驾驶员竟然还是酒驾。
上午9时许,大队民警接到前方测速点通报,一辆车牌号为川H9628H的小型汽车涉嫌超速。几分钟后,民警将该车拦下,驾驶员打开车窗,一股酒气迎面而来,随即,民警对赵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24.8毫克/100毫升,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辆,通过核查民警发现,该车驾驶员赵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曾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罚过,此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该车驾驶员表示,他还是前一天晚上喝的酒,当时和朋友聚餐,本以为睡一觉没事,没想到十几个小时过去了,还是酒驾。最后,民警对该驾驶人赵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暂扣其驾驶证并告知其15日内到我大队接受处理。